各毕业班级: 请已经在6月12日之前交清学费,但还未结算往年书费的毕业生,携带已交清学费证明于6月19日之前到公共教学组团南A114房间(南A一楼最西边)结算往年书费。
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